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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老鼠”私改电表窃电,罚金又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许一帆)节约用电是值得提倡的环保行为,但通过非法改装电表这种“技术手段”来减少电费支出,那就不是简单的“省电”了。近期,天台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窃电案。

几年前,李某在街头偶遇一名男子,对方声称能够通过改装电表来窃电。在贪小便宜心理的驱使下,李某委托这名男子帮助自己改装电表,从而非法窃取电力。

然而,供电公司察觉到了李某电表的异常情况。在发现问题后,他们委托了第三方研究院对电表进行专业检定,调查结果显示李某非法窃电的金额竟然高达5万余元。

值得庆幸的是,李某在事后有一定的补救行为。他向供电公司补缴了5万余元的电费,并另外支付了16万多元的违约金。这种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让他获得了供电公司的谅解,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尽管如此,由于犯罪事实已经形成,法律惩罚不可避免。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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