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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针对区域环境特点着力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行动

   针对39个非法入海排污口主要存在入海排污管道未设置在低潮位以下问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入海排污口规范及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入海排污口规范治理工作。截止9月2日,18个入海排污口的治理工作已经完成;其它入海排污口有的因改造位置涉及海塘、影响航道通行等情况,短期完成治理有难度,因此专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间保质量整改到位。

  针对5个不稳定排放入海排污口,由于主要涉及干览污水处理厂、展茅污水处理厂、勾山污水处理厂、舟渔公司、扬帆集团等5家单位,其中扬帆集团为pH和总磷不稳定达标,其余4个为总磷不稳定达标。舟山市专门制定四条整治措施:

  一是启动实施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项目。

  定海区扩建干览污水处理厂,争取年底达到5000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普陀区年底前在展茅污水处理厂周边新建一座3000吨/日废水处理设施,缓解企业季节性生产导致的污水处理压力。新城管委会和普陀区牵头会同市水务集团在勾山污水处理厂二期预留地内合建一套集中式预处理设施,有效缓解勾山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问题。舟山市水务集团启动展茅污水处理厂综合改造,改建成16000吨/日预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建设6.6公里调配管网,使污水接入经济开发区污水系统。舟山市政府整合临城、普陀污水片区和北部污水片区,在舟山岛北部新建一座30万吨/日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启动实施一期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二是全面深化园区污染防治,对入园新建项目严格依照环评要求执行间接排放,继续推进园区内企业预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强化资金、科技投入,启用有效除磷工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强化除磷工作。

  四是持续开展“海天” “铁拳”系列行动和水产品加工行业专项检查、涉水直排环境企业专项检查等行动,并运用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双随机”抽查等手段,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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