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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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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金华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委书记赵光君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尹学群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市、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全省动员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密切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为全省“大花园”建设和“环境立市”战略实施作出贡献。

  赵光君、尹学群在批示中指出,要把这次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强化环境保护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当前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机会,牢记目标,做好工作,以高度负责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找准补齐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短板,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根据市委部署要求,8月13日、14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尹学群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配合和整改工作,并带领相关部门实地督办婺城区环保信访受理整改进展情况。

  尹学群强调,要行动更迅速,对待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必须做到不拖延、不含糊、不解释、不抱怨,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倒查责任,并建立健全县(市、区)一把手领办重点信访件和县(市、区)分管领导领办一般信访件制度,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标准更严格,坚持效果导向抓整改,把污染被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遏制、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有关查处程序已基本履行到位、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解决方案并正在有序推进五项内容作为衡量标准,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见效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监管更到位,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做到凡是没有通过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凡是环保手续不全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违法排污且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关停,督察期间发生的企业环保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环保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环保问题并被中央督察组上报国务院,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

  截至昨天中午,中央督察组共向金华转办三批信访件共22件,其中重点件4件。金华接到信访投诉后,立即作出安排,将信访件分别移交给相关县(市、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整改情况。对于其中的重点件,由相关县(市、区)或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领办,明确专人负责,立行立改。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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