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首页>地方频道>宁波>民生

宁波评出“十佳典型案例”

   昨天下午,宁波市首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颁奖典礼在鄞州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宁波各市直机关负责人和干部、群众900余人参加颁奖典礼。

  票选出来的“十佳典型案例”是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的一次成果展示,并且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案子在无形之中影响着你我,这种影响也许是对事情的看法,也许关乎你人生中的一次选择,但不管怎样,它帮我们知今鉴往,以启未来。本报从“十佳典型案例”中选取2件以前未作报道,或者虽已作报道但大家仍然关心结局的案子,稍作介绍。关于公平正义,案例是最好的说明。

  余姚女生受欺凌案2名带头少女获刑

  去年9月11日晚,一段余姚职高女生被多人殴打欺凌的视频突然爆红网络。在时长为2分多钟的视频中,一名身穿白衣迷彩裤的女生被推倒在草地上,蜷缩着身子。视频中数名女生轮番上前猛踹之后,还揪其头发,数次掌掴受害女生。在视频对话中,依稀可以分辨发生该事件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有关。

  受害人今年15岁,是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一年级新生,当时刚到学校报到。事发时间是9月11日下午4时许,学校刚结束军训,受害人在回家路上遭到了殴打和猥亵。

  余姚市公安机关发现网传视频后,于同年9月12日对被告人柯某(化名)等12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3月21日以涉嫌强制侮辱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4日,余姚市人民法院以强制侮辱罪分别对被告人柯某、俞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

  获奖理由:教育管理好孩子,是一件“轻不得重不得放不得”的难事。面对一起引发普遍关注的校园暴力案件,司法机关既践行了法律原则,同时也体现了人文精神。该案的判决“宽严相济”,不仅仅是简单的惩戒,而是让孩子们对法律敬畏之外,懂得如何做人。

  嫌免税店的东西买贵了没退成

  赵女士等二人在宁波某旅行社报名参加组团旅游,其二人报名时签订了国家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购物补充协议等,并付清全部团款。旅游行程第三天,在导游带领下赵女士等人进入某免税商店购物,赵女士等二人购买了部分保健品。

  行程结束后,赵女士认为商品价格过高,于是便向旅行社提出退货要求。旅行社告知赵女士免税店以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货。赵女士对此无法接受,向宁波市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

  经市旅游质监所调查核实后认定,赵女士等二人在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行为系事先协商确定的购物场所的自愿购物行为,旅行社无需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获奖理由: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法律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旅游消费作为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理性消费、依法消费。

  近几年旅游消费纠纷一直是投诉的热点,这个案子需要进一步释明的是,虽然《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法条还有除外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在此案中,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事先协商一致的购物场所购物,而且旅行社没有强制购物、欺骗购物等违规行为,因此旅行社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旅游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旅游行程中购买商品是基于旅游者的自我判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旅游者要为自己的自愿购物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背景

  十年法治成果丰硕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提议建设法治浙江,率先开启了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实践。我市积极响应,制定部署了法治宁波建设的战略决策。10年来,宁波法治建设获得丰硕成果:政府公共服务评价得分居全国38个大城市第2位,政府透明度居全国同类城市第1位,法治政府评估排名全国100个城市首位。十年的法治建设也推动着宁波社会稳定与进步、经济发展与转型,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助推着宁波迈向一流法治城市、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新境界、新格局。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22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