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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跑路的代价大 补上拖欠工资还是要判刑

  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 欠了员工86万余元的工资,宁波市鄞州区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跑了。警方一番努力劝说,两个老板才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最终2人被判了缓刑,同时还被处以数万元罚金。

  这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年实施以来,该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昨天,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特意向本报记者通报了这起该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希望能给老板们提个醒——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老板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老板们跑了

  欠下86万元工资

  宁波市鄞州顺宏服饰有限公司,已经成立三年了。刚开始还能正常运转,后来整个服装行业都不景气,加上职工工资等成本又一直在增加,老板逐渐扛不牢了。

  他们开始拖欠员工工资。

  今年1月底,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春节前例行走访企业行动时,也去过鄞州顺宏服饰公司。只是当时员工们还不知道老板打的什么主意,所以告诉工作人员,老板答应2月初肯定会发工资,顺便把之前拖欠的一些工资一起结清,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是,到了2月份,员工们到了厂里,却发现老板不见了,电话也联系不上。

  2月2日,员工们向鄞州区人社局进行了欠薪投诉,经核查,该公司拖欠100余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86万余元。

  在了解情况后,鄞州区人社局立即向鄞州顺宏服饰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

  该公司仍未支付,法定代表人黄某及公司股东朱某都联系不上了,他们直接逃匿了。

  还上工资还得坐牢

  两个老板栽了

  眼看着两个老板始终拒绝出现,鄞州区人社局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鄞州区公安分局进入司法程序。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2013年的春节。为了让100多位职工能安心过年,人社局工作人员想办法收来了企业的一些应收账款,给每位职工先发放了应发工资的60%,并承诺他们,其余部分等找到老板了一并帮忙讨回。

  同时,警方也在努力劝说两个跑路的老板,早日归案。

  2013年3月19日和3月25日,法定代表人黄某及公司股东朱某分别于投案自首,并支付了所有拖欠的职工工资。

  2人表示,当初公司基本上要倒闭了,账面上也没什么钱了,想到一旦全额支付工人的工资,自己就得赔进去数十万元,他们决定逃走了事。

  随后,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三万元;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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