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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实现社零总额4649.1亿元

  记者1月24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21年,宁波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同比增长9.7%。这组数字表明,宁波消费市场承压前行,持续复苏,总体展现出强大韧性和稳健前行之势。

  具体地看,市场销售呈现先高后低的快速回复、稳步加固态势。2021年,限额以上社零增速逐月回落,全年限上社零总额同比增长15.1%,高于全省平均0.9个百分点,但比1月至11月下降了0.5个百分点。

  宁波消费市场各行业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2021年,我市限上批发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0.1%,限上零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4.1%,限上住宿业零售额同比下降2.1%,限上餐饮业零售额同比增长25%。

  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筑牢了疫情下的消费基础。2021年,线下实体零售业态增速相对平稳,众多商业综合体携手各类首店,与其他零售单位一起实现零售额1081.3亿元,同比增长13.5%,较1月至11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专业店、专卖店、百货店分别同比增长21.9%、9.4%、16.8%。

  汽车等出行类商品也为消费品市场打了一剂“强心针”。2021年,从限额以上重点商品来看,汽车类同比增长13.3%,销售火爆,其中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144.5%,且月度零售额在全部汽车零售额中的比重从2月份的8.2%逐步提高到12月份的18.7%,呈快速上升趋势。

  “2022年,市民的消费需求将更快地从购买基本生活需要向提升美好生活品质转变,我们会主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实现消费生产良性循环和更好水平供需平衡。”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把促消费的重点放在加大区域总部的招引力度上,做强“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同时针对汽车消费、家具家电家装消费、餐饮消费等大宗消费,出台专门举措破除消费障碍,释放消费潜力。(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商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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