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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退还摊位租金3万块 “老赖”拖欠三个月

  昨天清晨突击执行时,孙妻睡眼惺忪地开门。记者陈中秋摄

  孙×东、孙×军是本家兄弟,安徽人,军比东大五岁,虽无直接血缘关系,但一向兄弟相称。

  昨天清晨4点40分,为响应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网2013”执行专项活动,威慑“老赖”,江干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全面出动,展开了一场突击“大执行”。孙×军就是目标之一。

  孙×军38岁,一年前带着妻女来杭投奔孙×东。孙×东在市区的五六家农贸市场里都有摊位,他把天都城农贸市场的一个摊位便宜租给了“军哥”。从此,除了卖菜,孙×军也帮孙×东跑腿、收租。

  去年11月,做活禽生意的张某找到孙×东,租下丁桥景园南苑农贸市场一摊位,孙×军上门去和张某签了约、收了钱(一年摊位租金53000元)。没想到一个月不到,经社区、工商局、卫生局认定,这个摊位不允许贩卖活禽。

  张某要求解约、退钱,二孙不肯,张某告上法院。

  今年9月5日,江干法院判决孙×东、孙×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某租金38424.66元。时近3个月,二孙都没有还钱的意思。

  “孙×东是老板,但此人嗜赌,行踪飘忽。孙×军生活轨迹相对固定,所以这次大执行的目标先选了他。”此案承办人郑利华介绍。

  昨天清晨5点30分,十多名执行人员来到天都城农贸市场孙×军住所。

  听到厅里的动静,走廊里一个单间的小门偷偷开了条缝,她是孙×军的老婆。见到这么多人,她回到床上,抱起2岁女儿,神态戒备。她说孙×军刚到勾庄进货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并称自己没手机,联系不到他。

  一个多小时后,执行人员等到了进货回来的孙×军。他骑着运菜的电动三轮径直走到案件承办人面前,“我跟你们回法院。”

  一路上,他表现平静。

  “我老婆给我发了短信,说家里来了好多‘警察’,叫我躲。我一听就知道是你们,再躲也没意思,就赶紧回来了。生意都是我弟(指孙×东)的,那天租金是我去收的,收条上我签了字,法院判决里就把我也连带进去了。可是我没钱,也没这个偿还能力……”

  一直磨到下午,他总算联系到孙×东。

  孙×东手头其实相当宽裕。听说“军哥”被抓到了法院,他赶紧过来一次性还清了欠款。因为二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他们最后被罚款3000元……

  据江干法院统计,昨天的突击大执行中,共有9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抓获。其中8起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到款项近30万元,另一人被拘留。

  江干法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利用这项制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如果你在各类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中遇到“老赖”,都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经法院判决,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肯履行义务,法院就可能对他们采取“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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