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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

3月2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月科,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华出席会议。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轮接受巡察的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发现,有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服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还需加强;有的单位联系群众不够紧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措施还不够有力;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仍有短板,对下属机构管理监督不严格;有的单位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会议强调,要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通过巡察整改坚定不移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推动解决管党治党难题,坚决有力抓好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整改实效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扛起真改实改的责任担当,从严从紧抓好巡察整改。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的领导督促和把关,克服“过关”心态,杜绝“选择性整改”;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领责、担责、尽责。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开展精准监督;派驻机构要将驻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推动整改落实。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加强监督,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及时开展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有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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