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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交通运输部门纵深推进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宿迁市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水平,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在运河宿迁港及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开展中心城区港口码头扬尘管控专项督查。

  运河宿迁港是我市内河主要枢纽港,自开港运营以来,在我市交通运输部门督查指导下,高标准落实环境污染管控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多措并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首先从商务谈判环节提前介入,污染物品不接收、不接纳;在船舶作业之前,我们要求待港船舶必须进行全覆盖,作业时方可打开作业面;要求提前将污染物、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油污水提前接收,并接好岸电方可开展作业。”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曹金林介绍,运河宿迁港除了加强源头管控,同样注重过程管控,通过推行“散改集”,对沙子、石子等可能造成污染的货物,由散装改成集装箱运输。“我们投资近2000万元打造12米高的防风抑尘网,在此基础上加强二次覆盖,作业过程中仅保留15%的作业面,并且雾炮车、洒水车24小时不间断洒水。”

  为切实加强全市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管控,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快推进覆盖全市港口的粉尘监测网建设,全部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接,做到实时监测港口码头扬尘管控情况。目前,需要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的港口码头共有11家26套,已全部安装到位。同时,督促具有大型堆场的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该公司投资2000万元建成防风抑尘网,减少PM_2.5和PM_10排放。2021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累计检查船舶封舱1216艘次,占年度计划304%;检查固体废物船舶1053艘次,占年度计划527%,累计查处违法行为29起,处罚金额8.65万元;开展船舶污染物2021年“一号行动”专项检查,累计检查船舶2807艘次,占年度计划234%,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市港口码头进行监管,对进、卸、出三个环节加强管理。船舶进入港口时,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对堆场加强覆盖,在装卸过程中进行雾炮喷淋,减少扬尘;车辆出港时,对车辆进行清洗,严格管控,保护碧水蓝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副大队长傅伟说。 (颜靖尧 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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