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施工单位在翔宇大道沿线进行顶管作业时,因为事先没有查明地下管线情况,结果把供水主管道挖坏了。在随后的修复过程中,该施工单位可谓赔了血本,动用多辆重型设备,耗时近一个月才修好,费用花了数十万元。其实,施工挖断地下管线,在淮安并非个案。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区仅供水管道就被挖坏近百处,其中,直径400毫米的供水主管道就被挖坏21处。
据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施工单位施工前并没有到自来水公司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施工中不慎将一根直径为400毫米的供水主管道挖坏了。他们发现情况后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场维修。由于被挖坏的管道位于地下,他们协调施工单位开挖了面积达百余平方米、深达六七米的大坑。为了确保安全,施工单位又从外地调来打桩机打下数十根钢板桩,调来两辆吊车把另一根悬空的直径为800毫米的供水主管道“托住”,以保证淮安区的居民用水不受影响。再加上排水等作业,整个修复过程耗时近一个月,费用花了数十万元。
难道施工单位不知道地下有其它管线吗?为什么施工前不到有关单位多问一句呢?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前必须查明地下管线情况,但不一定所有建设单位都会照做,因而在施工中挖断地下管线时有发生。“有些施工人员不重视,现在工程进度抓得紧,时间就是金钱,一些施工人员为了省事,往往怀有侥幸心理。另外,现在项目任务层层分解,即便建设单位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有时也可能没有向施工人员层层传达下去”。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有关人士提醒施工单位,施工前务必去该公司了解地下管线情况,必要时该公司还可以派人到现场去指导施工。 晚报记者 王荣
编者语:经常耳闻目睹挖断自来水主管道、通讯电缆等事件的发生,肇事者往往都像没事人似的。基本没听说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源在哪里?是不是因为浪费国家的钱,无所谓?还有话必须得说,报道中的自来水公司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养了那么多的人,就不能安排一两位日常保持与市政单位的联络,一旦发现有施工,及时予以警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