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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近期不变动

      镇江公积金新政策引发关注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期不变动

  ■陈华中 张卫兵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发生变动,仍执行之前的政策。”面对近期江苏省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的新变化,昨天,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回答。 

  据了解,近日,镇江市推出新公积金政策:子女买房,父母可成为共同还款人;“多余”公积金可用来还商贷;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物业费等。此新政策一推出立即引发各方关注。淮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各地公积金政策视当地的房地产行情而定,淮安市在今年7月份已进行了一次调整,近期将不会再出现变动。

  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自6月份调整后为每人30万元,家庭由原来的40万元每户上调至50万元每户,其余政策均未发生调整,贷款额度依然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此外,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房价款的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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