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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被动替女还债

      ■记者 杨丹丹 通讯员 胡菲菲

      洪老太今年八十多岁了,平生第一次进法院,而且还作了被告。这位连自己出生年月都记不清的老人,颤颤巍巍走进法庭,面对原告代理人拿出的14700元借款欠条,显得很无助。

  原来,洪奶奶和孙奶奶是多年的好友。几年前,洪奶奶的女儿洪某曾经向孙奶奶借过20000元钱。后来,洪某想出去打工,因没有路费,洪奶奶就向孙奶奶借了2000元给女儿作路费。当时,由孙奶奶的女儿黄某执笔,洪某和孙奶奶之间形成了一张借条,载明借款金额是22000元。后洪某经其母手陆续还给孙奶奶和黄某7300元,但仍欠孙奶奶14700元。再后来,洪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归,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2013年的一天,黄某拿着几年前的那张借条来到洪奶奶家,问洪奶奶其女儿是不是欠她14700元钱,洪奶奶承认。黄某拿出一张新字条让洪奶奶在上面签字。洪奶奶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大字不识一个,根本看不懂字条上写了什么。但洪奶奶认为自己和黄某的母亲是多年好友,黄某不至于骗她,她以为黄某是为了让她证明洪某确实欠了这么多钱。于是,洪奶奶一笔一划、歪歪扭扭地在字条上签上了名字。就这样,洪奶奶成了那14700元借款的债务人。

  洪奶奶认为,如果黄某认为20000元是其女儿洪某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钱,她一定替女儿还;如果黄某认为钱是她借的,她则不同意还。

  考虑到洪某是仅靠微薄退休工资生活的老人,经清河区人民法院调解,黄某同意和洪奶奶达成调解协议,洪奶奶于2013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黄某借款500元,直至还清1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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