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首页>地方频道>淮安>社会

卖粮不慎砸到自己 状告买家索要赔偿

      去年10月11日下午,周之器开着自家的拖拉机,到廖家卖玉米。玉米卸得差不多以后,没有将拖拉机的自卸装置复位,周之器便开车往前走。哪知道,自卸装置挂上了廖家的输送机。因激烈碰撞,输送机顺势倒了下来,正好砸在了周之器的身上。周之器应声倒地,昏迷过去。廖家赶紧将其送到了医院。

  经医院诊断,周之器身上多处骨折,治了大约一个月才出院。此时,他已经花去了33000余元医疗费。出院之后,周之器找到了廖佳仁,向其索要医疗费及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000余元。廖佳仁觉得自己委屈,“明明是你自己开车不当,砸伤了自己,跟我有什么关系?”见廖家不肯赔钱,周之器起诉到了法院。

  今年11月5日,盱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卸掉玉米之后,周之器本应将自卸装置复位后再开车,因其疏忽大意,才导致自己受伤。对此,周之器应该负有大部分责任。但考虑到廖佳仁没有尽到提醒安全的义务,廖佳仁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廖佳仁承担25%的赔偿责任,判定其支付给对方各项损失9000余元。一审宣判后,周之器提出上诉,认为他是在廖家的经营场所摔伤的,对方理应负全责。市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并无不当。

  (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李吉华 通讯员 赵德刚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951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