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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调查(下):为运行加把“安全锁”

王文  李子龙 

   据悉,《特种安全设备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电梯等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到报废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呼吁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尤其是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市民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共同监督,一起为电梯运行加一把“安全锁”。

  《特种安全设备法》填补法律监管空白

  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

  “这部法律最大的特点在于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并对那些性质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连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表示,该法案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

  “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找不到相应的责任主体,最后往往由政府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买单’。”王浩认为,《特种设备安全法》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维保费难收齐问题,新近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动用维修基金做电梯维保费,设置电梯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拿出工程总价的2%做维修基金。

  选择维保公司将有新依据

  电梯事故多出在维保环节,那么应该怎么做?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多方利益下,回答起来却变得艰难。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杨智介绍,目前,电梯维保企业分两种,第一种是三菱、日立等大品牌的售后服务公司,他们几乎不对其他品牌维保。第二种是有资质的小维修公司。“一般来说,电梯质保期内,都会由电梯生产厂家直接维护保养。质保期结束后,企事业单位因经费来源有保障,大都会继续找服务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司维保,而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省钱多找小公司。”

  笔者调查了解到,相当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为降低费用,往往尽量压低维保费用,而维保单位为了揽活,也会被迫接受低价,恶性循环导致维保质量难以过关。同时,企业为了利益,压低人力成本,不断增加工人的保养台数,其结果就是减少电梯维保项目、走走过场。

  “也有一些物业公司因为缺乏对专业性的了解,在挑选维保企业时‘两眼一抹黑’,维保价格自然就成了决定性因素。一些老式小区因为物业费低,维修基金少,对维保价格尤为敏感,更容易被低价吸引。”杨智说,针对维保机构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为了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省质监局正在定期开展对全省维保公司服务质量的评星活动,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当然,要想确保电梯安全,还得从日常安检着手,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文明乘坐  普及知识

  据介绍,因使用不当、人为损坏引起的电梯故障,占了应急处置总数的三成以上。笔者在多个小区采访均看到,住户因为担心电瓶车停在楼下不安全,直接将车驶入电梯运到楼上,有些楼道中甚至还停了摩托车。某小区保安李明说,他平时注意到有些鲁莽的人车子撞到电梯门却不当回事,有些人用电梯搬运大件物品卡住了还生拉硬拽,还有些人让小孩、宠物直接在电梯里便溺,导致电梯部件受潮。

  “电梯里有很多精密构件,很容易损坏。”杨智介绍,每年都会发生诸如在电梯内乱扔垃圾导致电梯门系统故障、外力撞击导致门损坏、挡门时间过长导致的电气保护系统故障、人为操作不当和超载引起的故障等情况发生,而这些都与乘客素质有很大关系。所以,保障电梯安全,文明乘坐很重要。

  杨智提醒,如果电梯发生故障时,人被困在里面,最好的做法就是按下紧急按钮和通话按钮,及时通知物业人员,或者拨打电梯应急电话求助,等待救援。他解释,电梯的轿厢是一个通风的空间,人长时间关在里面也不会窒息,之所以会感到胸闷、气急,多是因为恐慌心理引起的。此外,垂直载客升降电梯有多股钢缆和防坠落保护装置,因此“自由落体”的概率很小。如果电梯快速下坠,应背靠梯壁,两腿微微弯曲,上身向前倾斜,以应对可能受到的冲击。“千万不能用力扒门,即使门被扒开,被困人员也可能停留在两层楼之间。更可怕的是,系统可能会接收到错误指令,很可能导致身体被夹的同时,电梯在上下运行。”他说,普及电梯安全乘坐知识也可以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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