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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开展经济适用房入户监督

   (通讯员 吴淑杰 王乙 柳斌)今年以来,灌云县坚持四措并举,开展经济适用房入户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进行资格核查。严格按照《经济适用房申购标准》进行核查。仔细核查入户家庭的基本情况。核查申购户现房产、户籍、婚姻状况、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资料,坚决杜绝冒名顶替、替人买房等现象发生。

  坚决控制权属变更。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实行跟踪督查,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经适房户主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十年内不得转售或出租;十年后转让的,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

  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开通举报电话,督查小组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经适房申购户,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

  严肃查纠违规问题。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申购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经核查,目前该县140余户经适房申购户中,有10户不符合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其余申购户中除下肢有残疾的按规定可优先选择低楼层,其余申购户统一参加摇号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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