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王猛
放在柜台上展示的家电样机,难免会有自然磨损、元件老化等瑕疵,因此价格也便宜。然而,不少买过样机的消费者反映,虽然价格便宜了,但样机的售后服务也打折了,因为绝大多数商家都会规定,样机只保证售后维修,不能轻易退换。商家的这个规定,到底合不合法呢?
买样机却遭遇售后“歧视”
家住连云的消费者王女士就有购买样机售后服务被“歧视”的遭遇。她告诉记者,去年“十一”期间,她在当地一家商场买了一台打样的电视机,原价将近4000元的样机,打折下来3000元还不到,觉得样机除了因为展示会有自然磨损外,性价比还是不错的,况且销售人员也说了,虽然是样机,但厂家一样提供售后服务。王女士认为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决定购买。然而电视机买回家不到一年,屏幕就出现闪屏现象,联系售后服务上门维修,一连修了两次都没有修好,王女士想重新调换一台,可被商家拒绝了,原因是“样品家电,只享受包修不能退换”。
直到现在,电视机还有比较明显的闪屏现象,可却只能维修。每当提起此事,王女士都很懊恼,她说,早知道样品家电是售后服务都打折,再便宜我也不会买了。
样机不能退换几成“行规”
“样机毕竟不同于没有开封的机器,我们既然在价格上做了让步,也保证能够提供售后服务,就不能再退换了。”采访中,很多家电销售商都是如此表示的。据他们讲,样品机都是厂商为让顾客感受新产品的新功能而摆放在展厅的,这些拆封后的机器在展示的时候,肯定要通电让顾客试用,一段时间过后,就成了被使用过的旧产品,外观难免会有磨损,内部元件也会有老化,因此在另一种新产品出来后,就会打折处理。不过,很多商家也都保证,样机绝对没有质量问题,最多只是自然磨损和老化,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规定,打折的样机只包维修不包退换,并请消费者考虑清楚了再购买。
有质量问题的样机不退换无理
对于家电样机不退不换的这个“行规”,连云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虽然目前关于样品机如何销售和进行售后服务,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有一点可能肯定,那就是打折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推卸“三包”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不合格产品是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的。商家作为商品销售的责任方,应当保证产品质量。无论是样品机还是正价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实行“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此时,即使商家在销售样品机时已经约定“不退不换”,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商家不能因事先的不平等约定而逃避法定责任。不过,样机毕竟不同于新机,而且商家也对其进行了打折销售,如果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商家是可以拒绝退换的。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销售前,商家就已经向消费者说明了,样机存在的质量方面的瑕疵,那就意味着,购买后,消费者不能再因为这些瑕疵而要求退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