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开成 王绪波
交了订金,提前预定了宴席,打算在外地上大学的儿子回家时好好地为他举办个生日宴。谁知道,孩子偏偏生病回不来了。生日宴办不下去了,打算要回订金,却遭到了酒店的拒绝,理由是生意受到影响。几经协商未果,让连云区消费者刘女士很纠结。
眼看着就是儿子的生日,在上海上大学的儿子说要回来,家住墟沟的刘女士听了很高兴,当即在家门口一酒店提前为儿子预订了三桌生日宴席,并交了200元订金。事情本来挺好,但儿子的一个电话,让生日宴办不下去了。电话中,儿子告知自己生病了,在上海无法回连,生日宴只能取消了。
接到儿子电话后,刘女士赶紧打电话给酒店说明情况,准备要回自己的200元订金,谁知酒店方面坚决不同意退还。酒店方面表示,刘女士订餐后,他们推掉了其他的订餐者,造成了损失,所以订金不好退。刘女士则认为,自己又不是故意不去消费,儿子突然生病怎么办,况且自己还没有消费,酒店应该退还自己预付的订金。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几经周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刘女士向当地消协求助。
连云区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据此,消协调解人员指出,消费者在酒店订餐,经双方同意并交纳了订金,就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谁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没有错。但是,《合同法》同时也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刘女士儿子生病,不可预见,属《合同法》法定解除情形,合同解除了,从理论上说,那么合同就归于订立以前的状态,不存在还交违约金,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同时,订金同定金不同,定金可以不退,但订金法律上是支持退的。经过调解,酒店方面当场同意退款。如此一来,刘女士倒觉得不好意思了,当即同意酒店退一半钱给自己就行了。
笔者从市区两级消协了解到,每年“五一”婚庆高峰期前后,相关的投诉也会增多。因婚期变动而喜宴订金不退,以及酒店单方违约“放鸽子”等,让不少准新人很“受伤”。而宾馆酒店之所以敢频频“放鸽子”,一方面是因为个别商家重利轻诚信,遇到价高而且预定宴席多的消费者,便出尔反尔。部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预定宴席时,往往认为只要交纳订金即可,很少签订正规订餐合同,且对菜肴的品种,尤其是违约责任等很少提及,给商家违约钻了空子。
业内人士在此提醒,预定宴席,除了要交纳订金,还应签订订餐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宴席的具体时间、楼层、菜单以及违约责任等。一旦遭遇侵权,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