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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对廉租房租补年审 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

  昨天,记者从市房产部门获悉,根据《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 《盐城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及时掌握并适时核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及住房变化情况,加强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动态管理,确保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正、公平、公开,该部门对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进行年审。

  据悉,所谓“市区”,包括亭湖区、盐都区、城南新区和市开发区,年审时间为12月5日—31日,年审对象为市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即日起可到户口所在社区或毓龙东路8#毓龙大厦三楼市公房管理所领取表格,也可登录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fch.yancheng.gov.cn/gfglzl/),逐项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障家庭在填写年审表格后,到户口所在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在12月11日前将年审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房管理所租赁科审核备案。市房管局对住户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保障家庭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对经年审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继续纳入补贴保障范围,补贴款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后直接汇入该户租赁补贴银行账户。对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将取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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