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泉县成功办理全县首例房屋互换不动产登记业务,市民侯某某、于某某通过产权互换实现房屋置换,不仅享受到了税收优惠,还实现了不动产权属的高效转换。
房屋交换是两所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房屋等价或差价交换的双向交易活动,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临泉市民侯某某与于某某各自拥有一套位于金科城小区的房产,基于个人需求自愿交换产权。3月30日下午,他们共同向临泉县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税务部门等协同会商,系统梳理政策依据,规范业务流程,实现从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税款缴纳到登记过户全流程闭环办理,确保登记各环节依法合规、高效衔接。业务全程在“一窗受理”窗口闭环完成,实现“进一扇门、取一次号、交一套材料、办全部事”,于3月31日顺利办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换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房屋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这意味着双方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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