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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三项惠民新政下月起实施

  中国江苏网6月28日讯 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在新城区中国徐州网召开“徐州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城乡低保提标、《徐州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办法(试行)》、免收婚姻登记费3项惠民新政。
  自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我市市区符合条件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施免费;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执行免收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政策。
  城乡低保提标
  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自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10元。主城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10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地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但不得低于省确定的每人每月270元标准。
  免收婚姻登记费
  近日,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凡在省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免收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
  为确保在我市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总的要求是:第一,从7月1日起,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执行免收婚姻登记费(含证书工本费)政策;第二,各县(市)区民政、物价、财政部门要搞好工作对接,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第三,继续优化百姓办事“零障碍”服务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惠民殡葬新政策
  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下发了《徐州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对我市市区符合条件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施免费。
  免费对象是指在徐州市市区(不含铜山区,下同)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且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费的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具有徐州市市区户籍的居民;二是父母一方为徐州市市区户籍,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三是在市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无户籍的“三无人员”、孤儿;四是公安部门运送的无名尸体;五是在徐州市市区服现役的军人。
  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存放费、消毒费、火化费、骨灰盒费,最高免费限额为1300元;其免费项目均指在殡仪馆发生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当物价发生较大波动时,免费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物价、财政部门确定。实际殡葬服务项目费用低于免费项目限额的,按实际支出免费;高于免费项目限额的,按免费项目限额免费,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负担。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符合本《办法》的免费对象死亡后,承办人可直接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产生的费用由承办人先行支付。具有市区户籍的居民和婴儿死亡后,承办人到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辖区民政部门提出报销申请,提出报销申请时须携带逝者火化证及殡仪馆提供的发票。“三无人员”、孤儿、无名尸体和市区服现役的军人死亡后,负责承办人可直接向殡仪馆提出减免申请。市区户籍人员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承办人可在3个月内凭有效证件、死亡证明复印件、火化证明和发票,到辖区民政部门办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事宜。
  据介绍,该《办法》生效之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同时废止。

  ■新闻链接
  城乡低保提标有关问题
  市城乡低保制度实施的情况
  我市从1997年7月起就在主城区开展了城市救济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1999年11月起改“救济”为“低保”,在全市范围先期推行城市低保工作,2005年1月起又将农村居民纳入低保范畴。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的投入大幅增加,使低保对象范围不断扩大,低保标准得到成倍增长,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51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最初每人每月的60元提高到310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13万户、28万人,年支出救助资金5.34亿元。
  调整城乡低保标准的依据
  2007年7月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即从每年7月1日起,当年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比例,综合考虑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来确定;当年农村低保按照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20%的比例,并综合考虑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来确定。徐州市2012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18元,增长幅度为12.3%;主城区(含鼓楼、云龙、泉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农民纯收入为10762元,增长幅度为13.4%。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计算,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应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47元和179元;按照增幅不低于12.3%和13.4%的比例计算,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应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94元和306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市政府决定将今年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10元,主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10元,其余县(市)区按照不低于省定270元标准确定。
  惠民殡葬新规有关问题
  职能部门如何确保新规顺利实施
  为保障新规的贯彻实施,徐州民政将着力抓好宣传工作及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
  为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还将联合财政、人保部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认真核实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发生额,严把审核关。
  据悉,遗体接运费免费项目必须使用殡仪馆的殡葬服务车。徐州市殡仪馆殡葬服务车,联系电话:85794444、85694444。到达时间为20-30分钟,服务费用:主城区15公里内150元,超出里程的加5元/公里,晚9点在总服务费用上加收10元。徐州市第二殡仪馆殡葬服务车,联系电话:83380203、13382681300。到达时间为30-40分钟,服务费用:主城区内150元。贾汪殡仪馆殡葬服务车,联系电话:87715411。到达时间为15-20分钟,服务费用:主城区15公里内150元,超出里程的加5元/公里,晚9点在总服务费用上加收10元。这些费用均由市物价局审定。同时,严格殡葬基本费用的审核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何快捷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
  民政部门将逝者信息数据(姓名、身份证号码、死亡时间、火化时间)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社会保险数据(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单位、参保状态)每月交换一次。涉及市区户籍的居民和婴儿信息由区民政部门核实,逝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按照规定进行免费报销;无法核实的,承办人在1个月内提供死者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费证明资料,逝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按照规定进行免费报销;承办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逝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则不予免费报销。“三无人员”、孤儿、无名尸体和市区服现役的军人逝者信息由市民政部门核实,逝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按照规定进行免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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