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围绕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四个更加”招投标大市场。
一是市场更加开放。清除所有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招标项目从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评标结果、异议与投诉处理、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签订等全过程信息公开,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率100%。2023年,我市新增投标企业4072家,其中外地企业3869家,投标企业总数达到29194家。
二是交易更加便利。深入推进异议与投诉处理“一件事”改革,实现“统一受理、限时办理、在线答复”,精简当事人申请材料50%,诉求办理时间压缩四成以上。推动评标工作向智能化转型,共在338个项目中应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为专家评标提供快速、准确的系统判断,节省评标时间40%。
三是减负更加到位。推行投标担保“信用+承诺”,鼓励招标人接受信用良好企业通过信用承诺实施替代投标保证金,共在186个标段应用,涉及金额22亿元。全面取消电子招标文件费、电子交易平台和工具使用费,在省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我市交易服务收费,累计为投标人节约成本约4000万元。
四是监管更加高效。2023年先后三次开展招标业务“双随机”检查,共检查招标标段370个,涉及招标人180家,招标代理机构92家,检查结果公开发布。建立“综合监督+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工作机制,发出行政沟通、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意见书54份,对27名专家因未正确履职行为予以考核扣分,披露行业不良行为信息25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