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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部门文件须过廉评关

  中国江苏网10月6日讯 (朱红梅汪滢) “企业拿了环保资金,环境保护到底做得怎样?为什么不听听当地群众的评价?”国庆节前,在扬州市环保局组织的制度廉洁性评估会上,该市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成员高德东质疑新起草的《扬州市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他建议,增加接受社会监督条款,确保每年约2000万元环保资金用得安全、用出效益。

  按新起草的《旅游度假区考核办法》,扬州市级财政每年将拿出300万元,对全市旅游度假区进行年度考核奖励。在对该办法的廉洁性评估会上,该市廉评专家库成员陈世信直中要害:“几百万的扶持资金,不能只在职能处室内部分割,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就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听取专家意见,《办法》最终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监督等环节。

  “哪里有廉政风险,廉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扬州要求各部门起草制定文件时,要有廉洁性评估意识;对实施中的文件强调事后“检修”,为制度“笼子”加固。市纪委法规研究室主任陈均说,制度的每个条款都要管用,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

  今年,扬州针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环保等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且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权力事项,制定《“三直接”新十大环节操作规范》,其中关键环节,廉评必须跟上。“反腐,说到底要靠制度创新与落实。没有关进制度笼子、失去约束的权力,很容易滋生腐败。我们抓住廉评这个权力制约的核心,在制度源头预防腐败。”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跃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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