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朱婉菁 通讯员 邹可) 12月17日,记者从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顺利完成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扶持资金的发放工作,16.4万元专项资金直达中心城区82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账户。
个体工商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宿迁明确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进行差异化帮扶,并重点培育“知名品牌型、特色经营型、优质服务型、新兴业态型”四类示范户。此次获得扶持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从“成长型”“发展型”中择优选定,相关部门还推荐了退役军人创业者等代表参与,经自主承诺、县区核实、信用筛查、联合审查、公示认定等环节,确保评审公开透明。
据悉,此次发放的扶持资金依照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宿迁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通过银行支付系统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直接划转至个体工商户的银行账户,实现资金精准直达。近年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推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扶持资金“免申即享”机制,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扶持效能,着力构建覆盖广泛、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惠企扶持服务体系。
“我们将持续深化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构建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政策服务体系,激发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活力,培育更多‘名特优新’示范典型。”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