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4日讯 为加强对燃油驱动二轮车辆(俗称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市交巡警部门正式启动专项整治。 21日,市交巡警支队共查处14起燃油驱动二轮车辆无牌或无证上路行驶的行为。
21日16时许,家住崇川区易家桥新村的邓某驾驶着一辆燃油驱动二轮车辆,当行至工农路学田南路口时,被市交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该车系邓某不久前花了近三千元在淘宝网上购买,此车排量为125ML,未上牌照且没有行驶证。虽然有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却没有办理交强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邓某驾驶的“燃油助力车”属于二轮摩托车,其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天对邓某给予了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市交巡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不要购买属于机动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不得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属于机动车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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