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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

  原标题:年内实现150多家规上企业全覆盖

  南通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食品生产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今年,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出台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年底前要实现全市150多家规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全覆盖。昨日(9月22日),该局召开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工作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然而如何落实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将通过确立食品安全总监这一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总监的责任追究机制、能力提升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理顺食品生产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确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权责统一,实现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

  食品安全总监作为企业最高级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影响食品安全的活动、产品具有“一票否决权”。其主要承担的职责包括:牵头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机构,组织实施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组织实施产品研发和技术工艺改造提升,制定、修订产品、企业或行业标准;定期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活动,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组织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等。

  根据指导意见,食品安全总监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书面任命,其行政级别不低于企业最高管理层副职,需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无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良记录。

  目前,南通市已有三分之一的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了食品安全总监的任命。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食品安全总监陈曙燕表示,将把食品安全责任始终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开展自查,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溯源、召回等制度,提高经营管理规范和食品安全水平。

  据了解,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制度为契机,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着力解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难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南通市全力冲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记者 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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