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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他人取款趁机盗取五千 被判拘役三个月

  帮助他人是中华民族悠久的崇尚美德,本该是受到赞许的,可是就有这样一种人,在帮助他人的时候,就想趁机占点便宜。2月27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倪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1月22日7时许,朱某急用钱到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一工商银行取款,因未到上班时间,银行没有开门营业,其又不会操作自助取款机,便请从自助取款间出来的倪某某帮忙取款。

  倪某某接过朱某的银行卡,在得知密码后,就进入自助取款间。朱某刚要跟进去,就被其挡在自助取款间外边,后倪某某先从某银行卡取款5000元装进上衣口袋,然后又分两次取款4000元交给朱某。

  朱某当时就觉得不对劲,感觉这个人帮取款的时间有点长。但因为急着去办事,加之自己也不会操作,朱某就没有查看。一个星期后,朱某才到银行查看银行卡余额,发现少了5000元。随后,朱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7年12月6日,民警在洋河一厂区寻找倪某某时,其主动找到民警,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倪某某已退赔朱某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倪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倪某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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