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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新政促商贸流通升级

  记者8月12日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为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与商业布局,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8月28日起正式施行。

  “当前,批发零售业正处在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省商务研究院消费流通研究中心主任张希明表示,面对网络零售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意见》旨在建成“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其核心目标包括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与商业布局、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培育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商贸流通企业。

  张希明介绍,《意见》主要呈现两大突出亮点。一是聚焦品质化提升。通过打造高能级消费平台、推动零售业创新升级、提升零售供给品质、完善乡村商贸流通网络等措施,不断提升消费供给品质,促进城乡居民享受到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二是强化便利化布局。着力推动城乡商业设施一体化建设、流通网络下沉以及便民生活圈打造。通过商业场景创新与流通网络完善,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消费便利度,增强消费的体验感、获得感。

  据悉,为切实支持批发零售业创新发展,《意见》打出“组合拳”,通过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主体培育和审批保障四大政策,系统性护航企业轻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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