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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人才新政“16条”汇聚各类人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更大力度集聚各类人才,服务江苏人才协同发展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4月13日,宿迁发布人才新政“16条”,重点围绕人才在宿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提出5个方面16条保障措施。

一、围绕人才实习期,加大人才实习保障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实习(见习),给予在校大学生1000元的实习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就业见习补助,来宿求职可免费入住宿青驿站;组织青年学子进宿迁,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一次性面试(交通和住宿)补贴。

二、围绕人才择业期,加大人才就业保障力度。实行生活补贴,根据人才层次给予3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发放返乡留宿补贴,全职返乡在宿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额外给予600元/月返乡补贴。驻宿高校留宿就业或创业,三年内给予300元/月留宿补贴;推行科研补贴,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引进世界前100强高校毕业35周岁以下博士,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科研补贴。

三、围绕人才初创期,加大人才创业保障力度。加强项目支持,企业注册登记5年内,年“综合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相应给予20万元至20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提供产地支持,首次成功创业的,给予5000元—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强化金融支持,鼓励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采取“落地即贷”,以纯信用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预授信额度。

四、围绕人才成长期,加大用才留才保障力度。给予引才育才配套奖励,年度引进20名以上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新引进全职在该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部分,按30%给予企业奖励。引才用才先进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设立千名人才编制周转池,支持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荐才奖励,支持通过社会化机构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给予人才工作站最高5万元工作经费,招才引智大使最高2万元工作经费;加大购房补贴力度,给予大专以上人才3-200万元购房券,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人才层次按照1—4倍放宽;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建设人才公寓5万套,形成10个高品质人才社区。

五、围绕人才发展期,加大人才协同保障力度。政策协同享受,对落户在外地、工作在宿迁且承担生产研发重要任务的技术人才,可享受生活补贴、购房券等政策;阵地协同建设,市县两级协同构建1+9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体系,打造人才专属线下阵地;待遇协同办理,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及以上人才,由所在地协调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调,结合个人意愿统筹安排子女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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