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陆嘉)今年起,政府购房补贴或可以购买姑苏区的二手房。记者今天(7月2日)从2013年度苏州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保障住房政策进行了调整,为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群众更大的实惠和更多选择住房的余地,今年起政府购房补贴拟开始放开二手房市场,同时增加购房补贴额度。同时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提高,门槛降低;中低收入住房销售价格小幅上涨。
2013年政策调整 门槛降低 房价微涨 补贴或可购二手房
今年苏州市区保障性住房政策主要调整了“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住房销售价格、政府购房补贴放开二手房市场”三个方面。
1.调整苏州市区年度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2012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000元、人均月收入为3167元。市区调整2013年度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从1380元调整到16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从1900元调整到2300元。
2.调整城区中低收入住房销售价格。苏州市政府已明确中低收入住房优惠基准价采用小幅多调的方式逐步调整到综合成本价,2011年、2012年度价格比上年度分别提高7%、5%。城区2013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的销售价格从3350元/平方米调整到3520元,价格上调5%。优惠面积外销售价格仍为6000元/平方米。
3.政府购房补贴放开二手房市场。为给群众更大的实惠和更多选择住房的余地,政府购房补贴2013年开始放开二手房市场。主要是“三不变三调整”。“三不变”是指购买对象、补贴面积、原住房的处置按照原来的政策不变;“三调整”是指购买范围、购买价格、上市交易进行调整。根据测算四人户无房家庭,按照新补贴标准可以补贴到30.6万元(每人每平方米补贴4250元)。
二手房的特点是总价低、成本低,更主要的是配套相对比较成熟、生活便利。苏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殷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政府购房补贴放开二手房市场,可以让住房保障对象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自主选择购买二手房解决住房困难。“三调整”一是购买范围从原购买市区范围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购买市区范围新建商品住房和姑苏区内的存量住房;二是退款比例从原五年后上市交易时退回政府补贴款50%,调整为产权转让时全额退回政府补贴款;三是建立补贴标准调整机制,补贴标准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33%,调整为每年按上年度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40%的比例确定补贴标准,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也同比例调整。
2013年目标分解 开工任务数比省政府目标增加60%
据了解,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号),2013年度下达给苏州市(不含昆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开工16650套、基本建成13458套、廉租住房补贴1580户。2013年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为:对三个县级市和吴江区按省政府任务下达,对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任务量。全市开工任务数量从16650套增加到26750套(增加60.66%),基本建成13458套任务数量不变、廉租住房补贴1580户任务数量不变。姑苏区(市本级)开工数量12850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0套、限价商品房10650套;基本建成2000套(限价商品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92户。
2013年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为:对三个县级市和吴江区按省政府任务下达,对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任务量。全市开工任务数量从16650套增加到26750套(增加60.66%),基本建成13458套任务数量不变、廉租住房补贴1580户任务数量不变。姑苏区(市本级)开工数量12850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0套、限价商品房10650 套;基本建成2000套(限价商品房);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92户。
四大地块进行建设 标准不低于普通商品房
近年来,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但仍不能满足需求。分析未来五年我市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求,约达到五百万平米。为进一步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化解保障房供需矛盾,抓好工程质量,保证建设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划出四大地块,由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统一进行保障房建设。
据了解,保障房四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5.55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面积211.42万平方米。其中,13号地块位于长兴村笠帽浜,占地面积24.01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面积27.53万平方米。3号地块位于梅巷工业园,占地面积40.82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面积55.35万平方米。17号地块位于金阊区自由村,占地面积59.92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面积80.56万平方米。18号地块位于金阊区金家村西侧,总占地面积30.8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面积47.98万平方米。
根据《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书》。保障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满足住宅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的居住标准要求;按照不低于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建设,力争达到住宅性能评定1A级住宅及以上;建设过程中,将遵循绿色、生态、低碳的原则,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的标准,顺应国内外住宅产业化发展趋势,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技术;倡导选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同时配套公建,学校、菜场、社区用房、交通配套、垃圾中转站、无障碍等老百姓日常必需的配套设施也将提前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据介绍,根据苏州市政府的部署,今年已经确定了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00万平米的目标。为保证保障房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根据地块规划情况和征收范围内房屋实际状况,在四大地块中分别都确定了今年的优先启动小宗地块,属地区政府积极配合通过征收、协议搬迁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同时工程建设各项前期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