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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南京市管线管理条例(草案)》。记者从相关起草单位了解到,今后,南京将严格控制架空管线的设置,“空中蛛网”将不复存在,同时,《条例(草案)》还提出探索出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制度,杜绝“马路拉链”。

2016年,南京提出用3年时间对城市主次干道进行整治,包括道路沿线的管线尽可能下地。记者看到,“架空线入地”原则已经明确写入了《条例(草案)》,规定“既有架空线应当按照统筹规划、严格控制、节约用地原则,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入地”。

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负责人介绍说,《条例(草案)》的基本原则是地下敷设优先,严格控制架空敷设,既有架空线应结合城市建设逐步下地,未来主城将基本上看不到架空线,彻底告别“空中蛛网”现象。

至于“马路拉链”问题,该负责人说,南京每年因为管线维修的马路开挖达到1000多次,“虽然市里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翻修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可真涉及到百姓的用气、用水、用电维修,你能不给挖吗?”而地下管廊可以容纳10种地下管线,不仅能有效减少马路重复开挖,还能节约城市空间。

为确保地下管线全部“入廊”,《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已建设管廊且在廊内已预留管线位置的区域,预留管线应当全部入廊”“管线建设单位申请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不予规划许可审批”。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说,在管廊以外规划不许可,挖掘许可也自然不会办理,“这样一来,没有挖掘许可,交管局就不会允许开挖,施工单位自然干不起来了。”

此外,《条例(草案)》还提出,将“探索建立经营性管线有偿使用城市地下空间机制”。这意味着,在目前还没有建设地下管廊的区域,使用地下空间将不再是免费的,可有效引导管线企业“三思而后挖”。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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