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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上半年查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0多万元

我市半年查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0多万元

南报网讯(记者 毛庆)不少南京人都有在药店刷医保卡买红枣、枸杞等食材补品的经历,不过,这些违反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款专用”原则,轻则退款,重则拘留乃至判刑罚款。记者从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了解到,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就查获违规数据4万多条,涉及违规资金430.64万元,牵涉到的定点医疗机构431家、定点药店53家。

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医保卡只能用于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看病买药,所取的药必须是由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这种违规使用行为,还有的市民在家里共享医保卡,比如,儿子的医保卡给父亲用等等。一旦查实,不仅要追究其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还要问责医院,追回这笔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违规用卡主要分为3类,一类是捡到别人的卡盗刷,一类是子女用父母的医保卡或父母用子女的医保卡,还有一类是借卡给别人用。医保卡的钱都是自己的,为什么不能家庭共享呢?该工作人员介绍,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一部分是个人缴纳,是工资基数的12%,全额划入卡内。一部分是统筹基金,45岁以下的为工资额的1%,45岁到退休年龄的则为工资额的2%。退休后不用缴费,除退休金外,还可享受基金按5.4%比例打入账户的医保钱。所以,医保卡里的钱并不完全是自己的,如果家庭共享,就涉嫌套取医保基金。

据悉,最近两年,根据核查的违规信息,我市共暂停16家医疗机构、26家零售药店3—12个月的医保服务;取消4家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的门慢与门特医保服务范围;解除8家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为了管好市民的“救命钱”不被乱用,今年社保中心还通过聘请咨询评估专家、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成立监督工作小组,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评价和监督。

【延伸阅读】 个人医保卡可以这样用

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使用在三个方面。一是个人账户可用于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职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个人负担的费用;二是支付体检、门诊、住院、购药、医疗器械、消毒剂等个人自理及自费的医疗费用;三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医疗保险。目前南京确定了7家保险公司进行承包,产品主要为成人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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