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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实为“合同诈骗” 警方帮追回15万工程款

“劳资纠纷”实为“合同诈骗”,警方帮其追回15万工程款

南报网讯(通讯员 鼓公宣 赵柏恋茹 记者 朱静)“我一直以为这是劳资纠纷,人家也跟我说打官司吧,警察管不了,没想到还真就是警察帮我追回了15万损失!”8月30日,在鼓楼公安分局华侨路派出所,当从民警手中拿回失而复得的钱财时,王先生激动地再三表示感谢。

今年6月初,王先生来到华侨路派出所报警。今年年初,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家劳务公司的李总和总工程师张工。几次接洽之后,3人就安徽某安置房项目达成合作,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协议。

“我当时给了李总10万履约金,给了介绍人2万好处费,还给了张工3万,一共15万。”半个月后,眼看着约定的工程日期已经到了,作为分包方的王先生却迟迟没有接到进场施工通知。而张工和介绍人起初总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到最后干脆拒不接电话,李总更是“凭空消失”了。

“我也咨询了律师,人家说这是劳资纠纷,得上法院打官司。”可是王先生按照律师的要求收集证据的时候,却发现事情好像并没有那么简单。“我打电话到‘李总’名片上的公司去问,可是根本没有人接,我按照地址找过去,人家公司也不接待我。”搜证层层受阻后,实在没有办法的王先生只好报警求助。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以报警人提供的“劳务分包协议”为切入点,第一个问题就是核实“李总”的真实身份,“李总”在劳务分包协议上签的名字为“李达”,但是警方调查发现系化名,并非真实姓名;第二个问题是核实劳务分包协议上的甲方落款“南京某劳务公司”,经查询南京江宁确有一家“南京某劳务公司”,民警赶到这家公司,并通过公司负责人了解到“李总”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第三个问题就是核实安徽某安置房项目与“李总”是否有关系?警方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驱车赶赴安徽,经多方协调查证,找到了合同上所指的该安置房项目总包及分包方,调查发现该项目与“李总”无任何关系。

“由此,我们已经基本可以确认所谓李总、张工及介绍人刘某通过虚构事实获取不当得利,已经构成了诈骗,并非停留在民事纠纷层面了。”随后,民警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并对3名嫌疑人实施抓捕。经查,李某和张某有多年从事工程施工的经验,对其中的门道相当熟悉,也深知哪些环节存在“利润”,所以借此行骗。除王先生外,他们还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另一名宿迁籍受害人孙先生2万元,警方已联系上孙先生来派出所报案,合并侦查。

7月27日,警方将3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归案。8月28日,3人因涉嫌诈骗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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