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谈玮 记者 邹伟)省工商局8月23日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打击假冒侵权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已立案1451件,结案1091件,移送司法机关15件,案值1783万余元,实施行政处罚共计2112万余元,暂扣罚没各类假冒侵权商品22万余件。
省工商局还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十大打假典型案例。其中,某钢铁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案位列第一。
行政执法机关在某铁路工程指挥部某制梁场、各分部钢筋制作场施工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检查时发现,标注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401.172吨。这些产品轧制标识为“LG”,合格证上均标注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产地:中国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等内容。但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对产品信息比对后,出具了结论为“该批产品的轧制标识与正品轧制标识‘LS’不符,均系假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鉴定报告。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了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401.172吨,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