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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江苏公司货运部原总经理林钢被按认罪认罚从宽公诉

如实供述罪行让家人代为退赃

东航江苏公司货运部原总经理林钢被按认罪认罚从宽公诉

南报网讯(记者 许震宁)作为我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家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检察院,18日下午,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自2017年3月3日,该院提起首批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公诉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95件518人,占同期审结案件的74.66%;涉及罪名包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重大责任事故、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滥用职权、受贿等30个。

在江宁检方今天发布的案件中,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由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被江宁检方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规定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这名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是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货运部总经理、南京东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林钢。

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间,林钢在担任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货运部总经理、南京东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管理货邮销售代理、出港货物舱位、配载、保障、到港货物仓储延伸服务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接受多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给予的人民币255万元及名牌手表1块,折合人民币共计266.541987万元。

在审查起诉阶段,林钢如实供述了罪行且认罪认罚。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江宁检方将该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向林钢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相关事项。在林钢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江宁检方又与其辩护律师联系,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就该案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沟通。林钢辩护律师在阅卷并会见林钢后,表示对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均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建议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随后,林钢在与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后,通过律师让家人代为退赃。截至目前,除侦查部门已扣押的约180万涉案款物,林钢在审查起诉阶段已退出赃款35万元。

本月4日,江宁检方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规定对林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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