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凌晨2时左右,高速一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苏州牌照的轿车在离收费站100米处关闭大灯,悄悄将车靠边。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车内有两名青年女子,副驾驶座位上的已经睡着。民警要求驾驶员刘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刘某表示自己还在驾校学车,尚未取得驾驶证,因为急事,驾车从无锡上高速准备赶回老家。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室内有一股浓烈的酒味,询问驾驶员刘某是否喝了酒,刘某拒不承认。民警随后将刘某带回检查站进行身份核查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民警随即依法扣留机动车。面对测试结果,刘某才承认当天中午和副驾驶座位的“小姐妹”喝了自己调制的鸡尾酒,自己只喝了一杯。副驾驶是否有主观故意将机动车交由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是否涉嫌违法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刘某因涉嫌酒驾,将被罚款1000元;因涉嫌无证驾驶,将面临1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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