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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修订扶持政策 传续古街历史文韵

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业态、手工艺、文创业态等每年最高可获16000元补助,鼓励非遗传承人师带徒和开展文旅演艺活动并给予相应补贴……9月19日,松阳县出台《松阳县关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业态扶持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的活态保护工作。

据介绍,2018年,松阳县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历史文化地段业态的实施意见》。政策实施以来,有效保护、扶持了打铁、制秤、串棕板等传统业态和特色文创业态,至今共发放政策补助资金约425万元,带动民间资本投入2.6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松阳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修订出台《松阳县关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业态扶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经过优化调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了补助范围和对象,提高了补助标准。

在补助覆盖面方面,《实施意见》从原政策的“松阳县城明清街沿街店面”范围,调整为“松阳县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明清老街沿街范围、古市千年古城核心区沿街范围。”

补助对象方面,扩大为列入松阳县非遗名录的传统业态(不包括特色小吃及餐饮业态)、其他手工艺及文创业态、列入松阳县非遗名录的非遗传承人经营的非遗小吃。

补助金额也有所提高,其中传统业态为16000元/年;其他传统手工艺及文创业态为16000元/年;新增非遗传承人经营的非遗小吃为5000元/年。

同时,《实施意见》还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在政策补助区域范围内开展业态经营,且被列入松阳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其正式签约的专职学徒,即可享受到相应补助。

经审核公示、正式签约后,师傅带徒每年最高可享受2万元补助,徒弟学习期间三年最高可获得累计不超过15万元补助。享受补助的师徒需要通过相关部门每年度组织的考核。

此外,《实施意见》在业态经营场所改造、非遗演艺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补助支持。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通过明确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业态扶持政策,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中,为松阳县打造一张独特文化名片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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