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在向国家环境保护部报送《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三门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注:建设单位由“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变更为“三门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
项目规模:5、6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功率为≥1215MWe*2。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致电或致函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除外),也可通过中国台州网(http://www.taizhou.com.cn)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相关内容,期限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2日。
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三门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 静
联系电话:0576-81326310
传真:0576-8132555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00-16:00
周五 8:30-12:00,12:30-15:00
电子邮件:taojing01@cnnp.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三门第二核电有限公司
邮编:31711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公众对本工程对环境影响的了解程度;
本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公众对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建造阶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三门核电项目5、6号机组工程建造阶段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中国台州网(http://www.taizhou.com.cn)和台州日报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返回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