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放在车座下不戴,遇到紧急情况可来不及保护自己!”11月28日上午,在市区魏武大道康美中药城附近路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高新中队民警正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未佩戴头盔的驾驶员在远远看到路口有交警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他们急忙将车停在路边,弯腰翻找,从车座下的储物箱里取出头盔,匆匆扣在头上,再骑车经过检查点。“你的头盔是戴给我们交警看的吗?它是用来保护你的安全的。”交警拦住一名外卖员劝说道。也有很多驾驶人在被交警拦下后说:“我有头盔,就在车上,只是觉得路程短,懒得戴。”他的车座旁明明就挂着一顶安全头盔。这种“有头盔却不戴”的现象,在查处案例中占了大多数。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共享单车上。部分共享单车配备了随车头盔,但一些市民或因嫌麻烦,或因觉得头盔不卫生,选择将其闲置在车篮里,自己则冒着风险骑行。面对交警的询问,多数人都承认知道规定,但普遍存在“就一小段路没事”的侥幸心理。
对于这些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交警依法进行了处理。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高新中队中队长付颍州介绍,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首次被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的驾驶人,交警会给予警告处理,并登记在案。而对于那些已经被警告过,再次因不戴头盔被查获的驾驶人,则依法处以20元罚款。付颍州表示,安全头盔是发生意外时保护驾驶人的最后一道防线。罚款不是目的,而是希望通过持续的提醒和检查,真正让“骑行戴盔、安全出行”的意识深入人心。交管部门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此类检查行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同时提醒广大骑行者,骑行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务必主动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曾莹莹 李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