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观察

南京为建筑企业减负:下月前开复工将退还保证金

  因为疫情而工程延期,复工后,多出的成本由谁承担?企业担心的这些问题,现在有了权威回应。记者3月5日获悉,为帮助企业降低因疫情带来的影响,市建委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企业送上一系列政策“礼包”,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疫情期间施工企业进入南京市场,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暂缓缴存。去年年底,我市出台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在此之前现金缴存的保证金,施工企业在4月1日前开工、复工的,可全额退还。缓缴、退还的保证金,在疫情结束3个月内,按新的缴存标准办理保函。对于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等方式交纳。三类保证金的新举措,将减少对企业现金流的占用,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

  疫情发生前,施工合同约定了工期、工程价款等内容,而眼下,这些情况都发生了改变。如果按照原约定进行,企业将面临损失。《通知》指出,因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适用合同不可抗力相关条款规定。如延误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承包人合理分担;工程复工前,现场采取的防控准备和隔离观察工人需要支付的工资,经发包人签证认价后,作为总价措施项目费由发包人承担;因特殊原因需要赶工的,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相应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这些措施,给建筑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为减少企业上门办理,相关部门继续执行“不见面审批”,提高复工程序办理效率。市图审中心对疫情期间报审的主城六区项目,减半收取施工图审查费用。

  建筑业是南京的重要支柱产业,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为让企业安心有序复工,让城市建设早日重回“快车道”,早在2月13日,市建委就出台意见,给出费用缓缴、豁免审图等12条措施。在持续释放利好的同时,建委还成立了复工推进协调服务工作组,指导复工防疫,协调复工难点。市场监督站对177个市管房建项目责任到人,并利用微信群24小时为企业复工答疑解惑。市轨道站以现场服务、赠送物资、个别座谈等方式,了解全市轨道交通在建项目在防疫、复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截至目前,全市6条线路土建阶段171个工点全部复工。(罗国标 何钢)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05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