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四次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关键环节,安徽省单位清查工作于9月5日正式启动。全省近6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统一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携带PAD、单位清查告知书、清查情况表等,开始对普查对象逐户进行清查登记。
这次单位清查的对象为安徽省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据初步测算,安徽省将对全省约100万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350万户有证和无证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登记。
根据普查方案要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全部普查工作从今年年初启动,到2020年结束。经济普查有两个关键阶段,事关普查源头数据质量。一是今年9-11月的单位清查阶段,二是明年1-4月的普查登记阶段。单位清查的工作目标是查清单位。在搜集比对整理部门资料基础上,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普查登记的工作目标是填准数据。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现场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工作,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并自觉接受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恰逢改革开放40周年,经济普查结果更加倍受关注。开展好第四次经济普查,获得全面准确的普查数据,摸清全省经济发展的“家底”,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为安徽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新华网记者 侯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