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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水缸”边上被举报环境隐患多

合肥电视台最新一期《问政·合肥》曝光了有关环境污染投诉的诸多问题,就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昨日,市纪委组织媒体进行回访,在昨天下午的回访反馈会上,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唐明德认为,环境监察支队的整改“不过关”,“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并表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倾倒油墨”责任在15岁孩子身上?

市民梅先生6月12日向庐阳区环保局反映,庐阳产业园一厂房内堆放大量印刷油墨废弃物,希望环保部门及时查处,举报后的第二天,他发现这些油墨已经被人倾倒在了园区的下水道里。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存有废油墨桶的厂房属于惠益纸业,之前由合肥云逸印刷咨询有限公司租用,现已被大贺印务租用,作为生产车间。当初确有合肥云逸印刷咨询有限公司搬迁后遗留下来的十几个废油墨桶,部分桶内装有液体物质。现存的油墨桶已由惠益纸业在厂区危废库妥善暂存。

6月13日上午9时许,从事废品收购的江丙勤接合肥云逸印刷咨询有限公司王学友(法人代表)儿子的电话,请其对厂房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江丙勤的小孩(15岁)为了用桶接水冲地,擅自将废油墨桶内的贮存物(油墨冲洗水)倒置在厂房旁边的雨水管网内。大约倾倒2桶(30斤),倾倒处为1处。

处理:庐阳区环保局应督促合肥云逸印刷咨询有限公司对废弃的废油墨桶妥善暂存、规范处置,同时对该公司将水性油墨清洗废水倒入雨水管网的违法行为应立案查处。就庐阳区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对反映倾倒行为的投诉没有深入调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应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身边的“大水缸”,环境隐患多

大房郢水库周边列为一级水源保护地,而最近却有市民爆料称,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污染环境的废品回收点和违法工厂。

经查,本次节目中曝光的是庐阳区林店街道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内腻子粉厂、废品回收点、畜禽养殖等存在环境问题。庐阳区环保局于8月24日联合相关街道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曝光地点进行调查处理,并落实整改。目前,林店街道卫田组腻子粉厂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已经搬离完毕,生产设备及违章搭建棚已拆除完毕。杏花村街道阮小郢水库边的旱厕、废品回收点和村民散养鸡鸭的鸡鸭点已经清理完毕。

经督查组对大房郢水库保护区周边现场核查,节目中反映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经市环境监察支队本次现场检查,保护区范围仍存在着较多环境隐患,如:大房郢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涉及村民组17个,其中林店街道景湾社区13个,杏花街道汲桥社区1个,大杨镇3个;排查出小废品回收点3处,小加工作坊3处,苗木花卉种植2处,鱼塘养殖1处等。

处理:庐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周边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藏身闹市27年,环保部门“看不见”

有市民投诉,位于马鞍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的风和园小区内,有一家合肥市包河区航天玻璃纤维厂,1989年开始在此经营。生产用水取自户主自行开挖的井水,废水经下水管道排入废弃管网,用水量约1天1吨。但该作坊未履行环评文件报批手续,且不具备环评报批条件,调查时,包河区环境监测站对生产车间的循环水池、院内井水采样。目前包河区环保局对企业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拟处以5万元罚款。

8月8日,包河区环保局接到投诉电话,8月10日上午和8月11日夜间,该区环保局与望湖街道环保办工作人员去现场调查,由于该厂未生产且投诉人未留联系方式,未找到投诉人反映的“黑作坊”。

处理:包河区环境保护局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予以行政处罚,要求该厂实施停产、恢复原状。同时报请包河区政府协调安监等部门联合查处,依法予以取缔;对望湖街道环保办网格人员存在对区域网格情况疏于调查管理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手续不全,居民身边违规生产实心砖

合肥市金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经开区高刘镇沿河村(原东郢村),企业于2001年建成并投入生产,2006年6月25日通过肥西县环保局审批,但至今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有群众从2015年7月开始向经开区环保部门投诉了36次,直到今年的8月15日经开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才到现场调查。

高刘镇2013年9月1日划归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托管,经开区环保局在2014年12月对该企业下达过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8月24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经开区环保局、高刘社区委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在环保设施未落实、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仍在生产(据了解,其自2015年9月起擅自恢复生产,但中途因春节或高温等原因生产有间断),且属于违规生产实心砖。堆场堆放大量的煤渣、煤矸石,距离居民住宅约30米。现场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企业于当晚停止了生产。

处理:8月2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向经开区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对合肥市金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的函》,同日,经开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整改达到环保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停产期间必须落实厂区防扬尘措施,同时明确由高刘社区委落实该企业停产期间的日常监管任务,经开区环保局将定期进行巡查。9月5日已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听证)书。

净水试验“毒死”鱼,就批评了事?

庐江县台创园施湾村八组村民投诉,该村的当家塘里的鱼一夜之间大量死亡,怀疑有人投毒。

投诉人的鱼塘2015年连周边的土地一块被征收,庐江中科绿世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按协议支付了土地款,取得了旱塘及周边土地(共237亩)使用权,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农作物种植等,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

经查,中科公司在环评通过专家论证后,与相关人员协调,补偿支付了旱塘青苗款2.4万元,拟在该旱塘投加洛东酵素溶液开展水质净化实验(主要原料组成:枯草芽孢杆菌、豆粕、脱脂米糠,具有净化水质、预防水产动物病害发生的作用,不属于有毒有害化学品)。8月1日,该公司利用两辆槽罐车将14.3吨洛东酵素溶液(50kg洛东酵素粉剂放大培养而成)运到施湾村并投放到旱塘内进行水质净化试验;8月2日上午,塘中出现死鱼漂浮现象;8月3日,出现鱼大量死亡。

处理:中科公司在环评尚未获批的情况下,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利用鱼塘进行实验作业,无应急防范措施,且因洛东酵素溶液投加过多造成死鱼事件,庐江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同时对塘水水质现状进行跟踪监测,答复投诉人。庐江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虽然在7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调查处理,但未答复投诉人,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也未及时掌握事件查处情况,为此,庐江县环保局应立即完善信访举报的查处与反馈的机制、制度及程序,确保工作过程做到闭合。对相关人员应予批评教育。

另外,关于包河区环城路晚香亭饭店环境污染,银河公园内废弃塑料桶,肥东县乡情餐具消毒配送有限公司有关环境污染,庐江县龙桥镇马山村村民养殖的鱼、虾外跑、死亡该向谁报案等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都一一调查后作出答复。

不过,合肥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唐明德认为,这么多问题都是批评教育,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我代表市纪委监察局表态,(针对这些问题)没有问责,是过不了关的。”唐明德说。

原标题:“大水缸”边上环境隐患多? 市纪委监察局责令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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