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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未拿到补偿款 男子迁怒“钉子户”

因拆迁未拿到补偿款,男子迁怒于“钉子户”。酒过三巡,他居然跑到“钉子户”店里一顿乱砸。昨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罚金一万元。

王某是名拆迁户,因一直未拿到政府拆迁补助款,对村里一直拒绝拆迁的“钉子户”朱某怀恨在心。2015年4月10日中午,王某在酒后来到朱某私房菜饭店门面前,先持砖块将该饭店玻璃门及橱窗玻璃砸烂,继而将店内电脑、冰柜及部分家具砸毁。随后,其又将饭店附近另一户超市门窗砸碎,后被警方现场抓获。经鉴定,上述被毁物品价值共计14394元。鉴于案发后,王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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