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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1+2”政策文件助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赋能实体经济 推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

4月25日,记者从市数据局获悉,我市近日编制发布“1+2”系列文件一体推进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到2030年,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

“1+2”系列文件中的“1”,是《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是两项配套制度,即《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暂行办法》。

《实施意见》以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到2030年,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全面形成依法依规、开放合作、共同参与、各取所需、共享红利的数据要素新发展模式。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新制度。在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上,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

在构建数据要素体系方面,《实施意见》突出“高效配置”。统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算力产业园、数据标注基地、数据要素产业园,构建多元算力布局体系。创新“算力招商”新模式,盘清全市现有智能算力使用情况,利用现有算力资源引进一批重点数商,积极争取先进算力落户南京。充分发挥相关市属国有企业作用,推进“优育计划”,加快打造数据要素型领军企业。重点支持玄武区江苏国际数据港、雨花软件园、江北新区研创园、麒麟科创园等园区打造数据要素型产业园区,加快形成全市数据要素产业集聚生态。

《实施意见》支持企业通过数据建模和算法优化,围绕产品服务、行业标准、技术进步等开展场景数据应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和江苏国际数据港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改革。支持玄武区探索数据跨境流通试验区建设,推动行业数据要素合规跨境流通应用场景研究。支持数据处理者依法依规在场内和场外采取开放、共享、交换、交易等方式流通数据。

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促进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打破“数据孤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建立由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数据企业、社会公众等主体积极参与、有效协同的多元数据治理新体系……在数据要素治理方面,《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南京产业布局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提出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

同时,我市将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的监管体系,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

《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数据资产登记暂行办法》主要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产登记等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产权领域制定操作路径及实施指南,细化了具体操作流程。

市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2”系列文件兼顾系统性、地域性、实操性三大特点,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为政府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好作用提供了政策支撑,将更好推动南京数据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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