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

首页>地方频道>淮南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斌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6年1月19日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沈斌提出辞去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斌辞去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6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