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着力点,是切实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手段。2月5日,记者从合肥市司法局获悉,《合肥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对外公布。2月24日前,公众可提意见、建议。
城市综合网格应当配备专职网格员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和监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并应当做好设置网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规范、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
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网格划分和调整的具体办法,逐步将各部门设在基层的多种网格合并为一个网格。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应当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化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标牌。按照征求意见稿,今后在合肥市城市综合网格应当配备专职网格员,有条件的农村综合网格根据需要配备专职网格员。
网格员可以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团队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互联网政务媒体、设立公示牌、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等信息。网格员可以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团队,建立从社区到网格、从网格到楼栋、从楼栋到单元以及更小层级之间的信息传输网络和服务管理网络,实行组团式、专业化、联动式服务管理。
市、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归集、回流、开发、利用,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网格化服务管理数据平台应当与同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与有关部门实行数据共享。
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网格化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数据资源及服务管理对象的信息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格应急管理机制。网格员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网格应急处置工作。
鼓励支持志愿者、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参与
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支持志愿者、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引导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人员定期进网格,依法开展法律服务、矛盾化解、政策咨询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落实专职网格员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其他保障待遇。
此外,在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对网格员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
以下三种方式可提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市司法局(立法处);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fsfjlfc@163.com;
3、通过合肥市司法局网站互动交流-征集调查模块直接留言。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邵晓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