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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公布

  6月23日,记者从浙江省水利厅获悉,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以下简称《通报》),公布考核结果。

  丽水、金华、绍兴、湖州、杭州、宁波、衢州7市考核成绩等次为优秀,台州、舟山、嘉兴、温州4市考核成绩等次为良好。

  据悉,2021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其中目标完成情况包括用水总量等5项综合指标 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率等4项专项指标,合计36分;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及其他等六个方面、38项内容,合计64分。

  浙江省水利厅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为 166.4 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 22.6 立方米、13.3 立方米,比上年度下降 6.4%和 10.0%,处于全国领先水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8.0%,各项水资源管控指标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从考核情况来看,对照中央对治水工作决策部署,我省水资源管理领域仍存在一些短板,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通报》要求各市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可靠的水资源保障。(记者 朱承 通讯员 蔡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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