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三角

首页>新闻频道>聚焦长三角

安徽9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原标题: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安徽9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对近五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665个模范集体和812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包括安徽省9个集体和13名个人。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颁发奖牌奖章证书。据了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新规定组织开展,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评选表彰工作自今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相关地区和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做到好中选优。

  本次评选表彰中,安徽省获得表彰的是合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蚌埠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人民政府、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江心村村民委员会、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江威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淮北市华孚纺织有限公司等9个集体,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副校长顾晓惠、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蒋楼民族村党委书记蒋成彬等13名个人。(聂扬飞)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897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