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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7月1日起低保特困救助标准同步提高

  对杭州全市10余万低保人员和3000余特困人员来说,有个重大的好消息:7月1日,杭州低保特困两项社会救助同步提高标准,大家能拿到手的钱更多了。

  日前,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杭州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此次,全市首次同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是给困难群众一个稳定良好的预期,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具体调整如下: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钱塘新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41元(上涨86元),首次突破千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9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34元(上涨143元);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89元(上涨129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59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734元(上涨143元)。

  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6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33元(上涨69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部门拟定。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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