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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 预计全年减税超15亿

  记者7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全省13个设区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调整工作全部完成,预计调整后全年减税将超15亿元。

  省政府去年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适当下调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最低税额,即:大城市从3元降至1.5元,中等城市从3元降至1.2元,小城市从2元降至0.9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从2元降至0.6元。

  省财政厅与省税务局对全省税额调整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加强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调研测算,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税额调整方案,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核准。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许海燕 孙 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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