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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将培育15家以上市级零碳(近零碳)工厂

宿迁网讯(记者 丁国灿) 为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宿迁立足本地产业实际,结合“615”产业体系培育工作,于今年10月正式出台并实施《宿迁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宿迁将分阶段推进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2025年启动试点示范,完成5家以上市级工厂创建;2026年新增5家以上企业通过市级培育认定;到2027年底,累计建成15家以上市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并争创2家以上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同步完善建设推进机制与政策体系,带动产业链绿色协同发展。

自主减排是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前提。《方案》指出,各地要加强培育指导,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建设方案,按照《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要求,明确能源结构优化、工艺改造、数智化升级、碳抵消等重点任务,及时掌握建设进展情况,协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核查诊断,从目标合理性、技术领先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结合企业实际,对建设方案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顺利创建,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

根据《方案》安排,每年年初,各地将聚焦本地特色产业和产业链头部企业,动员绿色低碳基础坚实、转型升级路径清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参与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评价指标开展自评,自评达标后向所在县区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名单。

《方案》详细规定了宿迁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基本条件和评价指标。企业要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单位产品、工序能耗应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标杆水平,并设有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的管理机构,制定建设规划,提出总体目标,明确建设路径、重点项目、计划投资等。在此基础上,企业自评分达70分以上可申报纳入培育库;自评分达80分可编制评价报告申请验收。主管部门将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审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确定认定名单。

与此同时,《方案》还要求各地将零碳(近零碳)工厂创建列为碳达峰重点实施路径,强化对示范工厂的日常监管与指导。依据相关政策对新认定的省、市级零碳(近零碳)工厂予以奖补,鼓励科研机构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技术咨询、指标评价等支撑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绿色低碳标杆引领作用,推动全产业链条绿色低碳协同提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通过系统规划、创新驱动、精准施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推进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探索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模式与经验,推动更多企业加快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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